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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市医保中心通知,自4月1日起,暂停职工医保慢性病医药机构直接结算业务,职工慢性病患者因病情需要确实要购药的,可自费买药,留存发票,年底持发票,在县医保中心报销。开通时间另行通知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