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《意见》对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范围、人选、主要职责任务等进行具体说明,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进一步开展好各项工作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益指导。
一是不断强化党建引领。建强基层组织是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主责主业。党建领航,是干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与基础。作为选派到脱贫村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(社区)的第一书 记和工作队,必须主动当好“指导员”,协助村书记抓好党建工作,把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筑牢建强。强化党建引领,不能只体现在完成好“规定动作”中,更要贯穿于村上的各项工作中,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。
二是助力群众致富增收。强村富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。只有群众增收了、生活过好了、群众满意了,才能实现乡村振兴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肩负着更加重要的职责和使命,应尽快进入角色,当好“领航员”,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,投入更多时间精力在强村富民上。还要重视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,在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深化农村改革等各项任务中精准发力、形成合力。
三是切实提升治理水平。村子好不好,关键是看治理水平强不强。治理水平的提升,不是一天两天的事,而是需要一个长期坚持、不断加强的过程。学习与行动上注重理论联系实际,对群众间矛头性、倾向性的问题不掉以轻心,争取把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于萌芽。积极整合各方力量,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。
四是解决群众急难险盼。驻村不仅是人驻,更是心驻。这里的“心”,是初心,是赤诚的为民心。自驻村帮扶工作开展以来,无数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,舍小家为大家,坚守在脱贫攻坚第一线,迎难不畏难,战贫勇担当,为脱贫攻坚胜利作出巨大贡献。